遇到无使用意图的大规模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侵害商标权怎么办

阅读:567 2020-09-08 15:24:53

 由于商标注册人的保护意识缺乏,特别是天猫商城中一店多类商品,可能只注册了一类。给一些人多了机会,因此出现无使用意图的大规模恶意抢注的情况、也有一些囤积商标、垄断公有领域符号资源、侵害公众人物或虚拟角色商业化利益等行为应当依据哪一项法条加以规制的问题,司法系统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即应当适用更加明确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三十二条,而不是适用“不良影响”条款所体现的公序良俗原则。

   下面为具体的法条: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当商标权利人遇到大规模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垄断公有领域符号资源、侵害公众人物或虚拟角色商业化利益等行为的时候,双龙商标事务所提醒您可以运用以上两条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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